如果是以公司名義貸款的,則由公司負責還款;如果是以個人名義貸款的,則由個人還款。


【法律依據(jù)】


《民法總則》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guī)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quán)力機構(gòu)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quán)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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