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償還商業(yè)住房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提取時限及額度
職工首次申請?zhí)崛∽》抗e金償還商業(yè)住房貸款的,提取總額應保留一百元繳存余額,并不得超過實際還款余額。支取超過12個月,可再次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xù)。提前全部結清貸款本息的,可在結清商業(yè)住房貸款三個月內(nèi)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xù),提取總額不超過末筆還款額。
二、提取證明材料
1、單位審核蓋章的《新余市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書》;
2、商業(yè)銀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貸款銀行出具的當年還款余額明細,并加蓋銀行信貸部專用章。提前全部結清貸款本息的,還應提供貸款銀行出具的結清證明及最后一次還款憑證。
3、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積金還須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及證明夫妻關系的結婚證或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提取子女或父母的公積金需提供直系親屬的相關證明。
4.提供本人或配偶的銀行卡號(中、農(nóng)、工、建、交);
注意事項:
每月月末因系統(tǒng)軋賬最后4天不辦理支取、沖貸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