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買車相比,租車既無須辦理保險,又不用進行年檢維修,日漸受到市民的青睞。然而有些人卻對汽車租賃動起了心思。日前石家莊的王某用租來的汽車抵押貸款,因合同詐騙罪被石家莊市長安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10000元。

2016年7月15日14時許,王某從位于石家莊市裕彤國際體育中心的某租車公司租賃一輛黑色大眾牌朗逸轎車,伙同他人駕車離開,行至邢臺王快鎮(zhèn)政府時定位消失。

租車行員工迅速趕往邢臺王快鎮(zhèn)政府尋找,沒有找到這輛車,也沒找到王某。后來王某稱自己用租來的車做貸款,車輛已經(jīng)被抵押。租車行遂將王某起訴到法院,經(jīng)石家莊市涉案物品價格鑒證中心認定,該車的市場價格為7735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合同詐騙罪。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法院判處被告人王某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10000元。

此外,租車詐騙犯罪數(shù)額大、處罰重,提醒租車人不要因為貪圖一時利益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