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套現:《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指出,“違反國家規(guī)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jié)嚴重的,應當依據刑罰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以非法經營罪處罰?!?p> 惡意透支:屬于信用卡詐騙的犯罪行為。
包含兩個限制條件:一是發(fā)卡銀行的兩次催收;二是超過三個月沒有歸還。這里面就排除了因為沒有收到銀行的催款通知或者其他的催款文書,而沒有按時歸還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