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民李女士想注銷一張信用卡,到銀行柜臺存款平賬后,銷戶時卻被告知仍欠3分錢,一定要還了才能銷戶。存款時聲明要銷戶,如今卻因3分錢欠款惹出許多煩惱。 據(jù)李女士說,11月27日下午,她在某銀行新華支行ATM取款時,錢吐了出來,卡卻被吞了。她本來不經(jīng)常用這張卡,就打電話找客服要掛失并且銷戶。銀行客服告訴她,這張卡是信用卡,掛失要20元,而她卡里余額只有10多元,得存夠20元抵消掛失費后,才能銷戶。李女士于是到新華支行柜臺存款。
“存款時我就告訴柜員,我是要銷戶的。”李女士說,柜員通過身份證號查詢到她的賬號,并在草稿紙上寫了賬號、欠款“9.62元”給她,讓她填寫存款單。
“拿到回執(zhí)單時,柜員退回0.4元給我,還叮囑說,銷戶要在行政班時間,到南寧市民族大道泰安大廈的銀行辦理。”李女士說,她后來得知可以電話銷戶,但打電話時卻被告知,銷戶時賬戶余額不能溢出也不能欠款,如今賬戶還有3分錢欠款,不能銷。 李女士很是郁悶,致電銀行客服投訴。新華支行工作人員隨后來電表示,她仍得還上3分錢才能銷戶,還款途徑可以通過其他賬號轉(zhuǎn)賬、朋友幫轉(zhuǎn)賬,或者到柜臺免排隊辦理。 明明說了要銷戶,卻留了3分錢欠款,惹出一堆麻煩,工作忙碌的李女士對此很是不滿。她朋友得此事知后,幫她存了1角錢進(jìn)賬戶,賬戶余額7分?!凹热汇y行讓我一定得還3分錢欠款才銷戶,現(xiàn)在賬戶余額7分錢,銀行是否也得退回7分給我呢?”李女士說。 12月7日,記者來到新華支行。該行行長韋先生說,李女士賬戶實際欠款是9.65元。之所以存入9.62元,是因為李女士存款單上寫的就是9.62元。柜員辦業(yè)務(wù),是按照客戶填寫的數(shù)字操作的。至于賬戶上的7分錢余額,李女士到泰安大廈辦理銷戶時,銀行肯定會退還給她的。 但李女士對此有異議。她說,當(dāng)時柜員給的草稿紙上寫的是9.62元,而不是9.65元。退一萬步說,即使是寫錯了或填單填錯了,銀行方面明知她是銷戶,賬戶欠款3分錢,是否應(yīng)當(dāng)立即告知呢?何況現(xiàn)在工作忙碌,新華支行方面又告知她,一定要到泰安大廈的工行辦理業(yè)務(wù),“行政班時間都要上班,哪里有時間去”。 12月7日下午,李女士再次致電銀行客服得知,若聲明放棄7分錢存款,銀行客服方面可為她電話辦理注銷業(yè)務(wù)。李女士表示,既然不用在行政班時到泰安大廈辦理,她可以考慮放棄7分錢存款,電話注銷賬戶。(廣西新聞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