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 借款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職工申請前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于6個月,其中政府引進的高技術人才和軍轉干部所在單位為其開戶并開始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二)具有穩(wěn)定的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具有不低于購建住房總價款30%的自籌資金;其中購建房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提供不低于20%的自籌資金;
(五)能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第八條 借款人的配偶應當作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公積金貸款的連帶責任。
第九條 職工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貸款本息未清償前,夫妻雙方均不得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
二、漯河公積金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條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確定住房公積金的較高貸款額度。
第十一條 單筆貸款額度應同時符合下列限額規(guī)定:
(一)購建房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不得高于房屋總價或建修住房所需資金的80%;購建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不得高于房屋總價或建修住房所需資金的70%;
(二)以房地產(chǎn)抵押的,不得高于抵押物價值的70%;
(三)不得高于按照還款能力確定的貸款限額,其計算公式為:夫妻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工資基數(shù)×規(guī)定比例×12個月×貸款期限;
(四)不得高于較高貸款額度。
本條第三款中的規(guī)定比例由市公積金核心根據(jù)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第十二條 每筆公積金貸款的具體金額,按照借款人的申請金額和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限額標準計算。申請金額不超過所有限額的,以申請金額作為貸款金額;申請金額超過任何一項限額的,以其中較低限額作為貸款金額。
第十三條 每筆公積金貸款期限*長不超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guī)定的*長貸款期限,并不長于借款人法定退休時間后的3年。其中采取自然人保證方式貸款的,其貸款期限同時不長于保證人法定退休時間后的3年。
第十四條 公積金貸款的利率和計息辦法,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