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6項專項附加扣除之一。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五章對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作了相關(guān)規(guī)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個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在5000元基本減除費用扣除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贍養(yǎng)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具體范圍和標準: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yè)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住房,發(fā)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經(jīng)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不得變更,而且納稅人應該提供住房貸款合同、貸款還款支出憑證。另外,非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納稅人不得扣除。

(1)首先要看雙方是否都擁有扣除申報資格

①月薪達到5千,或者是年薪達到6萬;

②薪資標準達到以后再判斷是否屬于首套房貸款;

(2)如果即達到薪資扣稅要求,也都屬于彼此的首套房貸,那么各自50%還是由其中一人100%比例扣除都可以選擇,夫妻之間協(xié)商好即可,如果是兩人按照各自50%平分,那么雙方都需要填報,在扣除比例選擇【是】;

(3)如果只有一個人滿足,那么只能選擇符合資格的人100%比例扣除,并由該方選擇申報,在扣除比例選擇是選擇【否】;

也就是說,符合首套房情況下,兩人月工資都在5000以上,或者年收入6萬以上,一個人申報就選:否,兩人各自申報50%就選:是。只有一個人符合就選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