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此前披露擬成立新合資公司時,對合作方專家的主要業(yè)績、團隊的核心競爭力等存在誤導性陳述,奧聯電子近日收到證監(jiān)會處罰罰單。

4月8日晚間,奧聯電子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奧聯電子及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750萬元。

奧聯電子主營汽車電子電器零部件,核心產品是電子油門踏板總成、換擋控制器和后視鏡,2016年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目前最新市值23.31億元。

公告顯示,2022年12月9日,奧聯電子曾披露全資子公司海南奧聯投資有限公司與自然人胥明軍共同出資設立奧聯光能并簽署《投資合作協議》,擬從事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及制備裝備的研發(fā)、生產、銷售等,奧聯電子由此入局鈣鈦礦電池領域。

彼時,奧聯電子在《合作協議暨設立公司的公告》中稱,合作方胥明軍“長期從事軍工/科技型企業(yè)運營管理,專注于鈣鈦礦太陽能電池技術研究和鈣鈦礦太陽能電池制備工藝裝備的國產化、自主化和體系化,對鈣鈦礦電池研發(fā)進程和產業(yè)化過程有獨到的理解與實踐能力,在鈣鈦礦技術產業(yè)化所需要的材料配方、工藝研發(fā)、裝備研制等領域具備核心競爭能力”。

上述消息發(fā)出后,2022年12月12日即《合作協議暨設立公司的公告》披露后首個交易日,奧聯電子股價20%漲停,同期創(chuàng)業(yè)板指下跌0.79%,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2月9日期間,奧聯電子股價累計上漲194%。

2023年2月10日,深交所向奧聯電子發(fā)出《關注函》,要求該公司結合公司相關技術、資金、資質,胥明軍的履歷、背景、既往工作研究成果等,詳細說明奧聯光能從事相關業(yè)務的方式、方法及可行性等情況。

奧聯電子在《關注函回復》中稱:“胥明軍及包括魯汀在內的多名團隊成員已自主研發(fā)完成多型鈣鈦礦工藝裝備,并實現了與鈣鈦礦電池制備工藝適配,完成并交付了多條實驗線、中試線裝備,對鈣鈦礦電池研發(fā)進程和產業(yè)化過程有獨到的理解與實踐能力,在鈣鈦礦技術產業(yè)化所需要的材料配方、工藝研發(fā)、裝備研制等領域具備核心競爭能力?!?/p>

公告顯示,事實上,胥明軍的專業(yè)背景為軍事指導自動化。在2020年5月入職杭州眾能之前,胥明軍從未接觸過鈣鈦礦項目,胥明軍在杭州眾能、浙江眾能光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和無錫眾能不是核心技術人員,工作內容以運營管理為主。

另外,上述“胥明軍及包括魯汀在內的多名團隊成員”,除胥明軍、魯汀等奧聯光能招聘的人員外,還包括了杭州眾能的前員工和合作伙伴等與奧聯光能無合作關系的人員?!白灾餮邪l(fā)完成多型鈣鈦礦工藝裝備”“實現了與鈣鈦礦電池制備工藝適配”“完成并交付了多條實驗線、中試線裝備”等工作業(yè)績,實際為杭州眾能及其合作伙伴完成的項目,胥明軍和魯汀僅參與了項目的部分管理工作。

證監(jiān)會認為,奧聯電子的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觀、準確、完整地反映胥明軍在鈣鈦礦行業(yè)過往工作業(yè)績和核心競爭力,夸大了胥明軍的行業(yè)影響力,具有較大的誤導性,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jiān)會決定對奧聯電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公司時任董事長陳光水、時任董事會秘書薛娟華和胥明軍、時任總經理傅宗朝、時任副總經理蔣飚等分別給予警告,并處以罰款,以上罰款總計750萬元。

記者注意到,在奧聯電子近期披露的2023年業(yè)績預告中,該公司還提及鈣鈦礦業(yè)務。

奧聯電子表示,公司在深耕汽車電子主業(yè)的同時,推進鈣鈦礦業(yè)務,報告期內鈣鈦礦業(yè)務處于投入期,預計2023年虧損約1079萬元,2023年預計稅后非經常性損益約為368萬元,而上年同期主要受處置長期股權投資影響稅后非經常性損益金額為3143.62萬元,以上因素導致公司2023年凈利潤同比下降72.18%—58.37%,預計為550萬元—823萬元,上年同期盈利1977.16萬元,奧聯電子同時預計其2023年營業(yè)收入同比增長約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