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不是小事,畢竟買房首付和定金都是幾萬幾十萬的事情,買房一般是先看房,選房,交定金,一般是五萬左右,也有的是說誠意金,接著是叫首付。首付一般是30%起步。

由于房子總價很高,首付一般都需要好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接著就是等待房子封頂以后辦理抵押貸款,也就是按揭貸款。 這個時候終止合同損失是很大的。 根據合同法,開發(fā)商可以收取20%總價款作為賠償金。但是很多格式合同直接注明沒收30%作為違約金。 進入按揭貸款程序,只要銀行沒有放款,要求銀行終止按揭貸款很容易,但問題在于首付款怎么處理,總不能因為壓力大就放棄首付款不要了吧,那很有可能是一家子多年的積蓄。甚至還有借款。到時候房子沒有買成功,欠一屁股債就大麻煩了。 真的要放棄購房,也需要先與開發(fā)商協商,看看開發(fā)商能夠退回來多少錢,損失一兩萬不要緊,但如果損失多了,那是不合算的。 置辦家產都是靠省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