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第一教育金第二
為孩子投保教育金保險時,優(yōu)先考慮保障,再考慮教育金。具體而言,應先配置重疾險、醫(yī)療險等保障型保險,確保孩子在生病或發(fā)生意外時能得到及時救治。教育金保險則可作為補充,在保障充足的情況下再考慮。
定期險更劃算
選擇教育金保險時,定期險比終身險更劃算。終身險保費較高,保障時間較長,并不適合短期內的教育費用需求。而定期險保費較低,保障期限靈活,可以根據孩子的教育階段靈活調整。
分階段配置
孩子的教育費用在不同階段有所差異,因此建議分階段配置教育金保險。比如,為學前階段配置少兒重疾險,為小學階段配置教育金保險,為初中階段配置意外險,為高中階段配置醫(yī)療險等。
關注保額與年齡
教育金保險的保額應根據孩子的教育費用需求和家庭經濟狀況確定。一般而言,保額應以孩子預計的教育費用為基礎,并考慮一定程度的通貨膨脹因素。同時,保額也應隨著孩子的年齡增長而相應提高。
選擇信譽良好的保險公司
在選擇教育金保險公司時,應優(yōu)先考慮信譽良好、償付能力強的保險公司。這樣才能保證保險公司有能力履行賠付義務,保障孩子的教育費用。
注意免責條款
在投保教育金保險前,應仔細閱讀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了解清楚哪些情況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避免因免責條款而導致無法獲得賠付。
定期檢視保單
教育金保險的保單應定期檢視,根據孩子的成長和家庭經濟狀況的變化及時調整保額、保障范圍等。這樣做可以確保保險始終符合孩子的需求,保障孩子未來的教育費用。
分年齡購買很關鍵
說到少兒險,很多父母都會認為,反正都是小孩子,隨便買些保險就好了。其實,這在很多父母那里,都存在這樣一個誤區(qū),因為即便都是少兒,因為年齡階段的不同,所側重的保障還是應該有所區(qū)別的,畢竟0-18歲的跨度和風險各不相同。
首先,從年齡段來看,保險專家建議,0-6歲兒童應該側重健康風險。0-6歲兒童因疾病發(fā)生理賠的比例最高,占比超過80%,并且其中將近一半的理賠原因是支氣管炎和肺炎,平均每次的理賠金額在900元左右。當前的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和住院費用醫(yī)療保險往往是以附加險形式的。
其次,7-18歲兒童則是外傷風險、教育支出。這一階段的小朋友發(fā)生疾病理賠的比例較低,而因意外造成外傷顯著上升,比如“被狗咬傷或抓傷”、“熱水燙傷”、“從高處跌落、跳下或被推下造成的損傷”以及小臂、小腿和肩部等身體部位的骨折等等,總占比超過60%。
所以這個階段,要尤其注重必要地少兒意外險保障。與此同時,家長還可以側重考慮用少兒險為孩子開始儲備教育基金。
保障第一教育金第二
現(xiàn)在很多家長,不管是假期還是上學期間都會給孩子安排很多輔導班或者興趣班,美其名曰是為了孩子今后有好的發(fā)展,而很多家長為了孩子將來購買了一些教育理財產品,正如保險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的,從目前少兒險產品的銷售情況來看,帶有返還性質的教育金保險最受歡迎,可在孩子教育投資集中的年齡提供充足的教育基金。家長在選擇兒童保險時過多地考慮了教育金,急不可待地想為孩子規(guī)劃美好明天,卻忽視了一些基本的保障。
保險專家表示,與具備教育金儲備的兒童保險相比,目前少兒醫(yī)療、意外保險的受關注度較少,但據統(tǒng)計,意外傷害已成為0-14歲兒童的“第一殺手”,另外,兒童重大疾病的發(fā)生也會嚴重影響家庭,按照保險原理中的“高額損失原則”,也就是說某些風險雖發(fā)生幾率很低,但一旦發(fā)生,卻是我們無法承受的,這類產品必須擁有。建議家長應優(yōu)先考慮為子女購買一些具有醫(yī)療保障、意外保障和重大疾病保障的返還型或保費很低的消費型險種。
投保一定要了解保障范圍
家長在為孩子購買意外險的時候要看清保障范圍,不要認為只要買了意外險,孩子發(fā)生了意外就都有了保障。例如:少年兒童不小心燙傷了,認為就可以獲得理賠或獲得全部保額的理賠,但是根據保險公司的相關條款,燙傷必須要達到什么程度才可以獲得理賠,而理賠的多少要根據傷殘的等級支付保險金。也就是說,理賠是有條件的,這一條件主要是保險條款中的“免責條款”。
根據各家保險公司的相關條款,目前少兒意外險的保障范圍以死亡和傷殘為主,而有的只保死亡。但在險種名稱上卻有可能都稱為意外保險。這一點投保人在投保前就應該看清條款后再決定。
不是買得多就賠得多
一些家長疼愛孩子,恨不得把所有能給的都給予孩子,在購買保險時也是如此,往往在學校里,聽了一些老師或其他家長的建議,給孩子買了學平險,而平日里,跟保險代理人溝通時,又忍不住購買了一些具有保障功能的商業(yè)兒童險,或是重復購買多家公司相同類型的兒童險。給孩子更多保障是好事,但家長們忽略了一個問題,對于保障性的兒童保險產品,保險公司一般是實施差額賠付的原則,例如某家長為孩子購買了A、B兩款意外住院醫(yī)療險,當孩子發(fā)生意外住院花費了1萬元,A款產品根據規(guī)定賠付了1萬元,則B款產品不予以賠付,相當于家長多花了一份保險的費用,卻沒有發(fā)生任何作用。
同時,保監(jiān)會對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最高限額規(guī)定為5萬元,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為10萬元。也就是說,即使購買的意外險保額超過10萬元,按照規(guī)定也只能賠償10萬元,所以多買實際上就是浪費。
在多家保險公司分開買的做法更不可取,因為在購買前保險公司通常會詢問是否已在其他公司投保,如果不如實告知,投保的第二家保險公司通常拒絕賠付,而只退還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