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政策解讀

本文旨在解答有關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的政策相關疑問。

政策是什么?

根據相關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調整如下:

  • 購買首套住房且有子女的家庭,首付款比例為20%。
  • 購買首套住房且無子女的家庭,首付款比例為30%。
  • 購買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為40%或50%(具體比例由地方政府確定)。

誰有資格享受新政策?

符合以下條件的家庭有資格享受新政策:

  • 具有中國國籍。
  • 在繳存地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2個月。
  • 家庭成員名下無住房。
  • 購買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住房。

新政策有什么好處?

新政策旨在減輕首次購房者的經濟負擔,促進住房消費,主要好處包括:

  • 降低首付款比例,減少購房者一次性支出。
  • 減輕購房壓力,讓更多家庭能夠負擔得起住房。
  • 刺激住房市場需求,帶動相關產業(yè)發(fā)展。

有哪些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的是,新政策并不適用于所有購房者,也不適用于所有住房。具體申請條件和貸款方式仍需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此外,新政策可能因不同地區(qū)而有所調整,具體以當地政策為準。

新政策是否適用于二套房購買?


,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wěn)發(fā)展,支持繳存職工合理的住房需求,經市政府同意,自2016年9月28日起,對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yè)性購房貸款的職工家庭,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0%調整為不低于50%,公積金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1.1倍執(zhí)行。

調整實施范圍為購買所處上城區(qū)、下城區(qū)、江干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杭州高新開發(fā)區(qū)(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包含富陽區(qū)、大江東產業(yè)集聚區(qū)及臨安、桐廬、建德、淳安四縣(市)。

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6年9月27日

1、政策調整的時間界定標準

答、政策調整從2016年9月28日起開始實施,新建商品住房以網簽平臺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網簽平臺房屋轉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016年9月28日之前完成合同簽訂的,按原有政策執(zhí)行。

2、政策調整實施的范圍

答:擁有一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yè)性購房貸款的職工家庭,再次購買上城區(qū)、下城區(qū)、江干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杭州高新開發(fā)區(qū)(濱江)、杭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杭州之江國家旅游度假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等區(qū)域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不能低于50%。購買房屋所處其他區(qū)域的,按原有政策執(zhí)行。

3、公積金貸款其他政策執(zhí)行情況

答:本次政策調整內容以外的,仍按原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口徑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