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標準包括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yè)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傷害的。

工傷等級鑒定標準分為十級。一級至四級為重度工傷,五級至九級為中度工傷,十級為輕度工傷。鑒定標準主要依據傷情對勞動能力的影響程度、傷殘程度以及治療、康復情況等因素綜合評定。

工傷傷殘等級評定根據傷情對勞動能力的影響程度,分為一級至十級傷殘。一級傷殘是指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十級傷殘是指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但仍具備一定勞動能力。傷殘等級評定主要依據傷情對勞動能力的影響程度、傷殘性質、治療、康復情況等因素綜合評定。

工傷醫(yī)療費用報銷范圍包括:治療工傷所必需的醫(yī)療、康復等費用;因工傷致殘進行假肢、矯形器配置和特殊輔助器具配置所需的費用;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致殘進行生活自理或家庭生活照料所需的費用。

工傷保險待遇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yī)療補助金、生活護理費、交通費、食宿費等。具體待遇標準和支付方式由國家有關規(guī)定確定。

對工傷職工進行鑒定時,應當遵循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工傷鑒定標準執(zhí)行,確保鑒定結果的準確性。同時,工傷職工應當積極配合鑒定工作,提供真實、準確的材料和信息。


工傷鑒定標準2013

工傷認定條件

1、傷(亡)者屬于《工傷保險條例》的調整對象;

2、傷(亡)者是在深圳市注冊登記的用人單位的職工,或者注冊地不在深圳市但在深圳市生產經營且未在注冊地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的職工;

3、申請人是用人單位、受傷害的職工或其近親屬、工會組織。

工傷認定申請材料

1、填報《工傷認定申請表》;

2、未參保職工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有效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如單位的有效工作證(卡)、單位蓋章的工資表、單位蓋章的從事本職工作的證明、身份明確的單位同事的證明等);

3、首診病歷(醫(yī)療診斷證明)及有關檢查報告書或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鑒定書)復印件(驗原件);

4、受傷害者的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5、職工工作考勤記錄卡(考勤表)復印件(驗原件);

6、現場目擊證人出具的證人證言(附上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聯系電話)及其它旁證材料(如:物證、書證、照片、錄音等);

7、屬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其它有效證明復印件(驗原件);

8、屬暴力人身傷害的須提供案發(fā)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材料或法院的判決書復印件(驗原件);

9、未參保職工還需提供所在用人單位的注冊登記資料(可在深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網站上查詢、打?。?;

10、其它材料,見社保機構印制的《申請工傷保險業(yè)務材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