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常還款
1、公積金按月扣劃還貸
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可同時辦理公積金按月扣劃還貸。借款人及配偶和共同申請人公積金余額可按月扣劃還貸,公積金賬戶余額不低于100元,扣劃順序為借款人、配偶、共同申請人公積金,不足部分再扣劃借款人約定的銀行賬戶還貸,還款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逾期貸款按先遠期后近期順序還貸。
2、銀行賬戶按月扣劃還貸
借款人提供符合受委托貸款銀行扣劃要求的銀行賬戶按月歸還貸款本息。
二、提前還款
1、提前部分還款
辦理了按月扣劃還貸的,貸款正常償還12個月,在保留公積金貸款余額0.1倍后,可按年扣劃公積金賬戶余額還貸,操作間隔時間為12個月
未辦理按月扣劃還貸的,在貸款正常償還12個月以后,可按年扣劃公積金賬戶余額還貸,操作間隔時間為12個月;
銀行賬戶提前部分還款的,貸款正常償還12個月以后,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每次還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
提前償還部分貸款后,剩余的貸款本金余額及還款期限仍采取與原貸款合同約定的償還方式,月應還本息額按照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計算。
2、提前還清全部剩余貸款
提前還清全部剩余貸款的,貸款正常償還12個月以后,可向公積金中心申請辦理,扣劃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請人)公積金余額,額度不能超過剩余貸款本息;公積金金額不足以還清全部剩余貸款的,應先辦理差額部分還貸手續(xù),剩余部分再辦理公積金貸款結清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