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長沙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2021】6號

公積金貸款包括五個類型:

1.期房貸款

2.現(xiàn)房貸款

3.二手房貸款

4.商業(yè)銀行住房貸款轉(zhuǎn)公積金貸款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貸款

貸款額度=(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X N倍數(shù)。

按貸款額度計算公式測算,職工家庭貸款額度低于20萬元核定。職工家庭近12個月辦理了公積金提取的(租房提取除外)和靈活就業(yè)人員不適用前款最低款20萬元的規(guī)定。

(一)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指繳存在長沙市公積金中心,省直分中心和異地貸款合作公積金中心的賬戶余額,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tài)正常,且近12個月連續(xù)正常繳存的,賬戶余額可以合并計算貸款額度。

(二)貸款N倍數(shù)根據(jù)長沙公積金中心每年的個人住房貸款率(指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的比率,以下簡稱“個貸率”)確定:

1.當(dāng)“個貸率”介于75%時,n=20;

2.當(dāng)“個貸率”介于75%(含)和80%之間時,n=16;

3.當(dāng)“個貸率”介于80%(含)和85%之間時,n=15;

4.當(dāng)“個貸率”介于85%(含)和90%之間時,n=14;

5.當(dāng)“個貸率”介于90%(含)和95%之間時,n=13;

6.當(dāng)“個貸率”高于95%(含)時,n=12;

(三)長沙市公積金中心每年1月公布上一年度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和本年度貸款執(zhí)行的N倍數(shù),于2月1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