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悉,湛江市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相關(guān)政策進行調(diào)整,5月25日起執(zhí)行,有效期5年。
1、異地貸款政策調(diào)整。
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湛江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夫妻雙方有一方戶籍或住房公積金繳存地在湛江市,可以在湛江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與湛江市繳存職工標準一致。
2、貸款額度調(diào)整。
第一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
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單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5萬元;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
最高貸款額度與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年限相關(guān)聯(lián),具體計算方式:
貸款額度A=住房公積金申請日余額×6(申請日余額,含預(yù)提住房公積金交付該房首期房款金額)
貸款額度B=各繳存年限的貸款額度
繳存年限 第一次貸款額度 第二次貸款額度
6個月—1年(含) 10萬元 10萬元
1年—3年(含) 18萬元 15萬元
3年—5年(含) 25萬元 20萬元
5年以上 30萬元 25萬元
(一)單方繳存
貸款額度A與貸款額度B兩者中的最大值為單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0萬元,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5萬元。
(二)雙方繳存
按單方繳存計算的貸款額度相加,相加之和為雙方繳存的最高貸款額度,但第一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60萬元,第二次貸款每戶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
來源:湛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