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積金貸款方面的問題是廣大朋友與繳存職工問詢比較集中的,現(xiàn)在請大家看看吉林長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對問題的集中解答。
今年又出臺了一些新政策,能不能簡單介紹一下?
中心今年主要出臺了三個方面的公積金新政,第一個就是新建商品房貸款的最低首付,原來是30%,為了讓職工進一步享受到公積金貸款的實惠,現(xiàn)在已經(jīng)降到了20%,也等于是職工能夠多貸出房價10%的資金;第二個是咱們推開了省內(nèi)異地貸款,這個對全省職工改善居住條件,也會起到一個積極的作用;第三個是咱們細化了貸款之后提前還款的規(guī)定。
省內(nèi)異地貸款是咱們今年新出臺的,能不能具體講一講?
簡單地說,就是職工在吉林省內(nèi)其他市(州)繳存住房公積金,在長春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只要符合咱們長春市的貸款條件,就可以向長春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這種類型的貸款,除了按上面說的提供所需要件之外,還要提供戶籍所在地及住房公積金繳存地房地產(chǎn)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擁有住房情況證明、設區(qū)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另外應該關注的一點,就是這種貸款不受職工戶籍限制,無論是哪的戶籍,只要是在吉林省內(nèi)繳存的,就可以向長春中心申請。如果是在長春中心繳存,想在其他市(州)購房,可以向長春中心鐵路沿線分理處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