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合同應該寫明以下事項:
第一,貸款人與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資料、借款數(shù)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和方式,這是必要的約定的。
第二,借款事由、擔保、利息等其他事項最好也約定在合同中,其中如沒有約定利息的,可能被視為借款人不必支付利息。
此外,合同要用書面形式,約定的內容要明確,借、貸雙方要在合同上簽字,按手印也可以。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如果是因其他原因而欠款的合同,則寫明欠款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欠款數(shù)額、還款日期、欠款的原因及其他內容,欠款人要在上面簽字并加蓋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