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高利貸詐騙近一段時間以來在不少地方多發(fā)。近日,吉林省吉林市一高校學生因利用校園網貸進行詐騙,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警方提醒高校學生要提高警惕,網貸前考量償還能力,加強個人信息管理。

  王某是吉林市某高校學生,在校內代理網絡貸款業(yè)務,自去年3月以來,王某以擴大業(yè)務、發(fā)展代理為理由,承諾給予每單200元至300元好處費,發(fā)展多位同學幫其開展“網絡貸款、手機分期”業(yè)務,并保證由其負責每月按期還款。

  按照約定,與王某合作的這些學生分別以個人名義辦理了網絡分期購買手機及網絡貸款業(yè)務,手機及貸款歸王某處理。而事實上,王某將手機以低價賣出后,未還請貸款,于去年10月中旬失聯。多位學生因欠繳貸款被相關網絡貸款平臺催收,個人信用記錄受到影響。

  2015年12月,吉林市公安局經文保支隊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抓捕歸案。經審訊,王某利用個人信息辦理網絡貸款系列詐騙案件涉及30余名大學生,涉案金額50余萬元。2016年12月,王某因涉嫌詐騙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

  該案是一起典型的校園網貸亂象案件。吉林市警方提醒,大學生大部分都超過18周歲,按法律規(guī)定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建議大學生要樹立正確的消費理念,留意合同詳細條款。要警惕和防范號稱可以提早放款、提現或者減免利息的人員,切莫貪圖一時誘惑而陷入騙局。(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