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銀行審批貸款時需要提供收入證明,收入證明一般有效期為一個月,另外還有具體的細節(jié)要求,開具時需要特別留意

收入證明,是我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對經濟收入的一種證明,一般在辦理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會被要求由當事人單位出具的對經濟收入的證明。辦理按揭買房時收入證明則是銀行批貸的一個重要參考。

一、個人收入證明寫多少  

按揭買房收入證明要求申請人的月收入是月還款的兩倍以上。如果是夫妻買房,則可以夫妻雙方同時開具收入證明來申請貸款。

另外,家庭的一些其他資產如:大額存款、債券、房產等也可以作為收入證明,銀行也會納入作為參考。  

二、開收入證明有哪些注意事項?

1、開收入證明必須要蓋“鮮章”,復印是無效的。

2、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財務章或者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3、年收入應為一年內的包括基本工資、獎金、福利等總和,并扣除個人所得稅、保險金等。

如果是私營業(yè)主沒有辦法開具收入證明,則需提供的資料有: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完稅證明(連續(xù)繳稅時間各地規(guī)定有所不同)或近六個月的銀行存款流水單。

如果是自由職業(yè)者,有存款,可以提供存款證明;沒有存款,要前往有收入進賬的銀行辦理流水單,流水單可以證明你有持續(xù)收入。

三、收入證明有效期多久

有些購房者為了提前做好準備,很早就開了收入證明,其實沒有必要,銀行貸款買房的收入證明有效期一般不超過一個月,超過一個月過后需要再重新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