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貸款或者上信用卡,通常都會去查申請人的征信報告來判斷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其中不但會看申請人的信貸記錄,還要看申請人的查詢記錄。而查詢記錄會顯示近兩年征信被查記錄,那么征信兩年查詢30次嚴重嗎?這里就來簡單介紹下。征信兩年查詢30次嚴重嗎?征信報告上的查詢記錄一般會顯示2年才消除,有不少人雖然征信上有很多條查詢記錄,但是嚴不嚴重還得從兩點進行分析,一個是看查詢人是誰,一個是看以什么理由查詢的,具體如下:1、查詢人是誰通常有權利查詢征信的,一個是本人,一個是獲得本人授權的機構。要是征信兩年查詢30次都是本人查詢,則對征信的影響不大,不過對本人來說每年超過2次免費查詢記錄就要收費查詢。而要是機構查詢,就得結合查詢理由來分析。2、查詢理由是什么機構查詢理由常見的有四種,分別為信用卡審批、貸款審批、擔保資格審查、貸后管理。其中要是兩年內這30次查詢都是發(fā)生在前三種原因的這就比較嚴重了,這說明有嚴重的信貸風險,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個人肯定是很缺錢,經濟能力不行。不過要是以貸后管理為由查詢的,程度不會那么嚴重,畢竟貸后管理是機構的例行事項,以此來排除信貸風險。以上即是“征信兩年查詢30次嚴重嗎”的相關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