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從畢業(yè)年的9月1日開始計算,畢業(yè)前還清所有貸款是沒有利息的,可以不一次性還清,可以還一部分,但是畢業(yè)后需要承擔利息。詳細如下:

1、在校就讀期間的利息由國家財政全額貼息;

2、自畢業(yè)(或結業(yè))當年9月1日起,開始負擔助學貸款利息,還款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為9月20日),遇節(jié)假日不順延。

3、自畢業(yè)(或結業(yè))第四年起(畢業(yè)當年為第一年),開始償還本金和利息,本金還款日與利息還款日相同。

擴展資料

利率及利率調整

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發(fā)放時的利率執(zhí)行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貸款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據最新基準利率調整一次。

助學貸款逾期還款會有罰息并且會影響征信: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進行逾期還款。開始償還利息后,如當年12月20日未能及時還款,將被視作貸款逾期。

開始償還本金后,還將對逾期本金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當期利率的130%。逾期還款時應償還逾期本息和相應罰息。

2、有關不良記錄將保留至逾期貸款結清后5年。為了今后順利的就業(yè)、出國、消費、辦理信用卡、申請房貸、車貸,請盡快償還逾期貸款。

3未按約定還款,連續(xù)拖欠超過一年且不主動與縣級資助中心聯(lián)系的同學,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國家開發(fā)銀行及縣級資助中心有權在不通知本人的情況下在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上公布姓名、身份證號碼、畢業(yè)學校及違約行為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