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房屋抵押貸款辦理的越多越多,主要還是由于額度大,能夠更大程度的解決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外加貸款期限長,也很好的緩解了借款人的還款壓力,可是,由于多數(shù)的借款人對房屋抵押貸款的認識存在許多的誤區(qū),導致很多人不敢去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那么房屋抵押貸款存在哪些誤區(qū)呢?下面就和臣財網小編一起去了解吧。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
1、只要有房產就可以抵押貸款。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因為銀行房屋抵押貸款的目的就是減少貸款中的風險,如果用來作抵押的房屋存在瑕疵,銀行收回貸款的風險就會加大。
因此,用作抵押的房產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用作抵押的房產原來不存在抵押關系;
(2)產權人或共有權人(含配偶)明示同意;
(3)抵押人能提供按合同還款的資質和實力證明(如工資收入、固定資產等,如果是企業(yè),還需要提供公司一年的相關經營情況)。
2、沒有房產就不能申請房屋抵押貸款。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因為自己沒有房產可以申請第三方抵押貸款。所謂第三方抵押,就是貸款申請人在申請貸款時,征得第三方的同意,并由第三方出具同意抵押承諾書,將第三方名下的房產用于抵押,為自己的貸款進行擔保。
第三方抵押貸款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擔保人需要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介于16到65周歲。
(2)擔保人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證明,例如身份證或者戶口本。若擔保人已婚,需提供結婚證,未婚也需要提供未婚證明。
(3)擔保人如實提供個人征信報告,證明自己有無負債,是否有著良好的信用記錄。
(4)擔保人有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并且自愿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在借款人無力還款時,幫其還本付息。
3、房屋抵押后就無家可歸了。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因為只要在房屋拍賣前,借款人將所欠月供及利息還清,基本上你便不會無家可歸。借款人將房屋進行抵押,使用權仍歸借款人,而且當貸款全部還清后,抵押解除,房屋仍然歸抵押人。當然,在抵押期間,如果房產發(fā)生重大變動,需要及時通知銀行,征得銀行同意后才能操作。 或借款不能如期歸還,銀行也會先行催收,催收半年無果后,銀行才會放棄催款,然后向法院提起訴訟,在強制執(zhí)行過程中,法院才會對抵押房屋進行拍賣。
4、只要能上市的房子就能辦理貸款。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因為上市房產與抵押房產并非同一概念。眾所周知,不可上市的房由于變現(xiàn)能力偏弱,所以不具備房屋抵押資格,但是由于各銀行控制風險的手段不同,對抵押房屋的要求也不同,尤其是房子所處地段、戶型等等,青睞落座在市中心位置的房屋;有的對房屋類型頗為看重,商鋪、辦公樓等一概不收,只接受普通住宅。因此,在一家銀行得到的答復可能是這樣,而在另一家銀行得到的答復可能是另一樣,銀行相不中的房產以房產作抵押肯定就困難多了。
5、貸款時,房產評估價越高越好。
銀行規(guī)定,房屋抵押貸款額度是房屋評估值的70%,這也就是說,房屋的評估價值越高,獲得的貸款額度就會越大,因此,有些人片面地認為,房產的評估值越高越好,其實不然。如果房產評估值明顯高于其實際價值,該行為將會被銀行視為騙貸,進而拒絕為其放貸。
6、房子可進行二次抵押貸款。
其實這種說法是可行的,并非危言聳聽,首先二次抵押強化了擔保方式,更容易獲得貸款;其次隨著時間推移,房產按揭部分的還款可以降低貸款金額,空出來的部分可以變成現(xiàn)金,為企業(yè)提供營運資金的支持;三是房產增值部分可以變?yōu)楝F(xiàn)金。一般情況下,銀行會以風險高,產權處置難等各種理由拒絕二次抵押,但是目前,有些銀行已經推出二次抵押貸款業(yè)務,且流程較為簡單,不過利息比普通銀行要高一些,這也是業(yè)內人都懂的道理。
上述小編就很多人對于房屋抵押貸款的誤區(qū)做了一個介紹,希望能夠讓更多的人了解房屋抵押貸款,從而選擇合適的貸款,解決資金困難。要了解更多貸款資訊,敬請關注微信公眾號:互金小助手(hujinzhus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