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未還清的房子原則上不能交易。因為,在貸款還清之前,房子一般都是抵押給銀行的,賣方必須取得房子100%的產權才能出售。你可能會有一個疑問,市場上買賣二手房的中介是怎么操作的?為什么他們可以賣掉貸款還沒還清的房子?沒有還清貸款的房子還在抵押,不能上市交易。但是,在現實中,可以通過一些方法來實現。方法一:轉按揭

所謂“再抵押”,是指將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變更貸款期限、借款人或抵押物的貸款。但據了解,目前能轉按揭的銀行很少,北京等部分城市已經停止轉按揭,所以目前很少使用這種方式。方法二: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余貸款

這是目前二手房交易中應用最廣泛的模式,適用于原房主貸款金額較低或者大部分貸款已經歸還,欠款所剩不多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方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方可以用買方首付還清剩余貸款,然后注銷房產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次交易。方法三: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余貸款

如果以上兩種方法都行不通,那么賣方可以考慮以自己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以結清按揭貸款。等到買家付清全款后再還清銀行房貸。

貸款未還買房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如果你知道房子的情況,就會貿然簽合同交首付。一旦賣家反悔或者房子不能正常辦理抵押,后悔就來不及了!所以,在買貸款未還清的房子之前,最好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1.合同規(guī)定了違反合同的責任。

是合同雙方交易最有力的證明,所以最好明確房屋的產權,解除抵押的期限,違約責任等。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而且一旦出現問題更容易取證和維權。

除了購房合同之外,還有一種方式也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2.預先登記

預告登記是指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權利的當事人簽訂的協議。為了保證將來物權的實現,他們可以根據約定向登記機關申請預告登記。

103010第二十條規(guī)定:“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處分不動產的,不發(fā)生物權效力”。是指房屋的出賣人在預告登記后,未經買受人同意,不得隨意處分房屋,包括將房屋出售給他人、進行抵押等。即使抵押合同是與第三人簽訂的,該合同也是無效的。

房屋登記后,出賣人可以繼續(xù)居住或出租房屋獲取收益,直至房產過戶正式完成,同時保護買賣雙方的權益。

但法律也規(guī)定:“預告登記后,自可以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債權消滅或者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無效”,也就是說預告登記有期限,三個月內完成不動產登記,否則登記無效。如果時間確實來不及,可以一次次申請預告登記,因為目前還沒有預告登記次數的規(guī)定。

一般來說,在購買貸款未還清的房屋時,如果涉及到提前還貸,就要利用好中介和銀行的中介作用,不要只是把錢轉到個人賬戶。通過第三方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