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2018年度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調整

根據開封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調整開封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通知》(汴政辦函〔2018〕30號)文件規(guī)定,自2018年1月1日起,開封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調整后的繳存基數

開封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月平均工資按照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確定,具體范圍為:5040元-25200元。

調整后的繳存比例

開封市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為:職工繳存比例為5%-12%,單位繳存比例為5%-12%。具體繳存比例由職工與單位協(xié)商確定,不得超過上述規(guī)定比例。

調整的適用范圍

本次調整適用于開封市行政區(qū)域內所有按規(guī)定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和單位。已按原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繳納2018年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和單位,從2018年1月起,按照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補繳差額。

繳存方式和時間

職工和單位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點、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多種渠道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為每月1日至15日。未按時足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追繳滯納金。


各繳存單位:

根據開封市統(tǒng)計局最新公布的2017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標準,經研究,現(xiàn)將2018年度開封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按照相關規(guī)定,2018年度開封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到12%。

二、根據開封市統(tǒng)計局公布的信息:2017年度全市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1915元,月平均工資為4326元。按相關規(guī)定要求全市最高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2978元。公積金繳存上限為3114元。

三、請各繳存單位及職工根據實際情況,積極做好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調整工作。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