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條件明確

本通知明確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的基本條件,包括借款人具備一定的償還能力、擁有穩(wěn)定收入來源、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xié)議等。這些條件旨在確保借款人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降低公積金貸款風險。

審查標準細化

本通知對貸款審查標準進行了細化,包括對借款人收入、負債、信用記錄、還款能力等方面的要求。這些標準有助于貸款機構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和信用狀況進行全面評估,提高貸款審批的準確性。

貸款額度規(guī)定

本通知規(guī)定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并與借款人收入和購房總價掛鉤。該規(guī)定旨在合理控制貸款規(guī)模,防止過度負債,保障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和住房消費的安全。同時,也考慮了不同借款人的收入和購房需求,提高政策的普惠性。

還款方式靈活

本通知允許借款人在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兩種還款方式中選擇。等額本息還款方式每月還款額固定,減輕借款人前期還款壓力,但總利息支出較高;等額本金還款方式每月還款額逐漸遞減,總利息支出較低,但前期還款壓力較大。借款人可根據(jù)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還款方式。

利率市場化

本通知規(guī)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由貸款機構根據(jù)市場情況自行確定,并對公積金貸款利率上限進行了規(guī)定。該規(guī)定旨在促進公積金貸款利率市場化,確保利率水平與市場風險相匹配,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

配套政策完善

本通知要求相關部門加強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監(jiān)督管理,完善配套政策,保障貸款資金安全。同時,鼓勵貸款機構創(chuàng)新貸款產(chǎn)品,豐富貸款服務,滿足不同借款人的需求。


青住金規(guī)〔2018〕10號

各處、室,各管理處:

為進一步明確住房公積金貸款受理審查標準,規(guī)范貸款業(yè)務受理,現(xiàn)通知如下:

一、申貸繳存的基本標準

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即滿365天),申請貸款時賬戶是正常繳存狀態(tài),且在申請貸款的近12個月內(nèi),連續(xù)正常繳存12個月。

申請人已婚,其配偶公積金繳存須符合上述基本申貸標準,方可合并計算可貸額度。

(一)建立賬戶滿12個月的認定。

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建立至申貸時點應為12個月(含)以上,且要滿365天。

(二)在申貸的近12個月內(nèi),連續(xù)正常繳存12個月的認定。

1.在申貸時點,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tài),且不得欠繳。申請人申貸時點在當月20日以后,單位前一個月住房公積金未予繳存的,視為欠繳。

2.申請人在申貸的近12個月內(nèi),應連續(xù)正常繳存滿12個月。

3.單位存在整體逾期補繳住房公積金行為,且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視為正常繳存:一是一次性補繳3個月以內(nèi)(含3個月)住房公積金,二是補繳行為發(fā)生在自最初欠繳月份次月起3個月以內(nèi)(含3個月);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逾期補繳及非單位整體逾期補繳(個人或部分人員補繳)的,視為非正常繳存。單位一次性補繳超過3個月的,或補繳行為發(fā)生在最初欠繳月份次月起計算超過3個月的,申請人須再正常連續(xù)繳存12個月后,方能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