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首套房,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未繳存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40萬元。

住房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借款人在貸款發(fā)放之日起5年內不得提前全部或部分歸還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后,借款人可以提前全部或部分歸還貸款,但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xù)。提前歸還部分貸款的,剩余貸款期限保持不變。

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根據不同貸款期限執(zhí)行。5年期及以下利率為2.75%,5年以上利率為3.25%。具體利率以公積金中心公布的為準。

借款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有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借款人還應當具備穩(wěn)定的工作和住所,并提供符合公積金中心要求的有效擔保。

住房公積金貸款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得用于購買商業(yè)用房、投資性住房或其他非自住用途房產。

如果借款人違規(guī)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公積金中心有權收回貸款,并按照規(guī)定追究借款人的法律責任。同時,借款人還需承擔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承擔訴訟費等。


一、政策制定背景

為支持繳存職工合理住房消費需求,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經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審議通過,市管理中心印發(fā)了《關于明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青住金發(fā)〔2016〕11號),文件有效期至2019年4月30日。

根據規(guī)范性文件管理相關規(guī)定,現予續(xù)期后繼續(xù)施行,文件除第二條第(三)項有關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內容改按現行規(guī)定執(zhí)行外,其他政策內容未發(fā)生調整。

二、申貸繳存標準

借款申請人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滿12個月(即滿365天),申請貸款時賬戶是正常繳存狀態(tài),且在申請貸款的近12個月內,連續(xù)正常繳存12個月。

三、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根據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賬戶余額、貸款次數、貸款年限、償貸能力及購房價款等因素綜合來確定,實際可貸額度以管理處最終核定為準。

借款申請人及配偶雙方均符合申貸條件,首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60萬元;首次貸款購買再交易住房的,貸款最高額度為35萬元。二次貸款購買新建住房的,最高額度為50萬元,購買二手住房的,最高額度為30萬元。

僅借款申請人單方符合申貸條件的,貸款額度不超過最高貸款額度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