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來說劃撥的是指土地使用證。根據法律規(guī)定,單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是不能進行抵押貸款的。但是,如果土地上有房產,而且房產有所有權證,且該房產不屬于國家禁止抵押的房產(如學校、政府機關等公益性質的房產),那么可以以該房產為抵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其地下土地可隨著辦理抵押。
其次,劃撥土地的抵押必須經土地使用權證的上級主管部門出具同意抵押的書面文件,并且在測算抵押擔保值時,需扣除該項土地的出讓金。
再次,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時必須房地一體,不得分開抵押。
安置房的土地性質屬于劃撥,如果沒有房屋產權證不能貸款,有房屋產權證可以貸款,拆遷安置房可以貸款,但一般不需要貸款,因拆遷補償款肯定高于購房費用的。
對于拆遷安置房貸款的辦理條件,不同的地區(qū),其規(guī)定可能有所不同。如果貸款對象是已按規(guī)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可以參考以下辦理條件:
1、具有本市區(qū)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在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新開戶職工正常連續(xù)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以上;
3、實際發(fā)生拆遷安置房的行為;
4、同意以貸款所購買安置房的房產價值全額作為抵押;
5、有穩(wěn)定的經濟收入,且個人信用良好,具有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夫妻雙方沒有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