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還房貸的家庭來說,如果家庭的“頂梁柱”倒了,比如得了疾病或者意外身故,或沒有了勞動能力,會怎么樣呢?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意思就是,如果家人不繼續(xù)住在原來的房子里,是不必還貸的,但只要想繼續(xù)住在原來的房子里,就要繼續(xù)償還貸款。或者說,如果不繼續(xù)償還貸款,房子就有可能被銀行拿走。

那么,如果有房貸,應該買什么保險呢?

第一,推薦購買定期壽險。

定期壽險,就是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如果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按合同約定),保險公司應該賠償保險金;如果保險期限結束后,被保險人生存,則合同終止——簡單來說就是,不死不賠。

舉個例子:

老王30歲買了一套房子,背上了30年期限的200萬房貸,他同時購買了一份定期壽險,額度為200萬,保險期間為30年,受益人寫了自己的老婆。在未來的30年,萬一老王不幸去世,保險公司賠償200萬給他老婆,可以繼續(xù)還房貸或者一次性支付剩余貸款;如果60歲老王依舊活蹦亂跳,則保險終止。

有人就說了,房貸隨著每月還款,會越來越少,有沒有對應的保險呢?確實有這樣一種定期壽險,叫減額定期壽險,就是隨著年限,不斷減小額度,完美對沖房貸的風險。

但是,我還是建議各位綜合考慮保險的額度,還需要考慮未來小孩撫養(yǎng)、家庭開支、老人贍養(yǎng)等,來綜合的定一個定期壽險的額度。

第二,除了定期壽險,我建議選擇綜合的保險方案,為家中賺錢的頂梁柱選擇投保意外險、重大疾病保險和醫(yī)療保險這樣的組合險,保險的繳費期間也應該與房貸的繳費期間聯(lián)系在一起。因為月供壓力本身就不小,在選擇繳費方式的時候,建議選擇長期年交保費的方式。如果發(fā)生變故,能保障有錢看病吃藥,還能保證有錢還房貸。

綜合來說,有房貸的家庭,確實要考慮購買保險,首選定期壽險,對沖未來房貸風險,次選重大疾病保險等,預防未來因為得病喪失收入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