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月20日消息 近期,根據裁判文書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象山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原營業(yè)部客戶經理杜某民因為炒股不惜騙取銀行貸款,涉案金額達190萬元。

據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9年任客戶經理期間,被告人杜某民因炒股虧損急需資金周轉,遂虛構貸款用途以他人的名義向信用聯社營業(yè)部申請貸款,被告人杜某民偽造或指使他人偽造相關貸款資料并制作虛假的調查報告,再將該虛假的調查報告和貸款資料層報具有貸款審批決定權的吳某等人審批通過,騙取信用聯社營業(yè)部貸款資金共計190萬元歸其本人使用,至立案時上述貸款資金均未歸還。

具體來看,2016年9月7日,被告人杜某民以其哥哥的名義騙取貸款80萬元;2017年4月7日,他以黃某名義騙取貸款50萬元;2017年4月7日,他又以蔣某的名義騙取貸款60萬元。根據被告人杜某民的供述,這些貸款資金皆用于炒股和歸還個人債務,上述貸款均逾期未歸還。

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杜某民不但自己騙貸,還幫助別人騙取貸款。根據同案犯供述,吳某因急需資金,遂讓朋友王某江出面向信用聯社申請貸款,并讓被告人杜某民幫忙找擔保人。在杜某民的幫助下,吳某的貸款手續(xù)在審查過程中一路“綠燈”。其偽造的收入證明和房屋裝潢協議以及冒充的簽名皆未查出。最終,吳某獲得了80萬的貸款資金。直到逾期,擔保人才知道貸款金額。

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杜某民結伙以欺騙手段取得金融機構貸款,至立案時不能歸還,給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其行為構成騙取貸款罪,遂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此外,違法所得270萬元將繼續(xù)追繳,并責令退賠被害單位。

天眼查資料顯示,象山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位于浙江寧波象山縣,成立于1997年,2020年總資產首次超過200億,近年來營業(yè)收入和凈利潤呈小幅下滑態(tài)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