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16日《檢察日報》 第06版 聲音周刊
6月17日,《檢察日報》五版“聲音周刊”刊載《揭下質押車“套路貸”的合法外衣》一文,大力推介當陽市檢察院檢察長李云列席審委會,在互動中凝聚司法合力,推動公安部掛牌督辦的重大新型案件辦理,揭下質押車“套路貸”的合法外衣的有力舉措和顯著成效。
揭下質押車“套路貸”的合法外衣
2019年3月7日上午,湖北省當陽市檢察院檢察長李云列席了當陽市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
此行的目的,是為了一起該院之前從未辦理過的疑難復雜案件。這是一宗罕見的質押車“套路貸”案件,因涉案人員眾多、涉案金額巨大、犯罪手段新穎、案情重大復雜,被公安部列為掛牌督辦案件。
“這起案件對于我和我們辦案單元來說都是一個重大的挑戰(zhàn)?!?/p>
提起這起涉案人數多達21人的質押車套路貸案件,承辦檢察官萬新臉色依然比較凝重。
從2017年該案被移送到當陽市檢察院后,李云就“一竿子插到底”,直接介入案件辦理中,直接承辦了主犯呂某某的審查批捕工作。
辦理這起案件的疑難點在哪呢?
檢察官介紹,盜竊、搶奪質押車輛肯定是一種犯罪行為。但此案的所有涉案車輛都是通過汽車服務公司、銀行辦理的分期貸款購買。如果客戶車貸逾期,汽車服務公司根據銀行的催收通知以及與客戶簽訂的反擔保合同而將車輛收回,看似有一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為進一步查清這些疑點,承辦檢察官遠赴浙江杭州、仙居等地調查取證。
通過走訪杭州的擔保公司,詢問相關被害人和證人,承辦檢察官終于理清了犯罪事實,揭露了犯罪嫌疑人的“套路”:
編造用二手車抵押可以辦理貸款的謊言,誘騙客戶簽訂分期購車合同。以提供購車首付款為由,欺騙客戶簽訂借條、車輛質押協議、車輛處置特別授權委托書,制造客戶因為借錢而將車輛質押的假象。將車輛過戶到客戶名下后,把車輛和信用卡實際控制,并將車輛質押出售給其他二手車交易公司或個人。待車輛賣出后,公司又以客戶未償還銀行貸款為由雇傭他人將車輛搶回二次出售,從中牟取暴利。
2018年11月14日
此案開庭
緊張激烈的庭審一直持續(xù)到深夜10點,歷經12個多小時。鑒于該案的重大疑難,李云決定列席當陽市法院審委會會議。
為了更深入地把握案件情況,在列席審委會前,李云專門召集承辦檢察官,對案件事實和證據的審查意見,特別是審查起訴后補充取證的細節(jié)情況,做了全面了解,對列席審委會時可能出現的問題做了預判和認真準備。
2019年3月7日
當陽市法院審委會會議召開
李云在認真聽取承辦法官對案件審理情況的匯報及合議庭意見的同時,迅速梳理了爭議焦點。隨后,李云抓住分歧點,就案件事實認定、法律適用、量刑建議等方面有針對性地發(fā)表了檢察意見,供審判委員會參考。
2019年3月27日
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從判決結果來看,李云在審委會上的意見得到充分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