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產權證的時候需要的材料如下:


1、商品房購房(預售)合同。


2、聯機備案表原件。如為現房,無聯機備案表。


3、實測面積差補充協議。如為現房,無此協議。


4、購房發(fā)票復印件。貸款:首付款發(fā)票+貸款發(fā)票+實測面積補差款發(fā)票。全款:房款發(fā)票+實測面積補差款發(fā)票;如為現房,無面積補差款。


5、契稅完稅憑證。如開發(fā)商代收代繳無需提供。


6、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憑證(如開發(fā)商代收代繳無需提供)。


7、身份證復印件。已婚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軍人需提供軍警身份證及軍官證。


以下是辦理產權證的注意事項:


1、交易時確定賣方雙證齊全,買賣合同是必須由產權證上所有共有人親自簽字才會生效,應防止代簽或漏簽。


2、整個交易過程中涉及的各項費用并非一次性收取,因此事前一定要盡量明確所有明細費用,以避免中途添加各項雜費。

辦產權證的時候需要以下這些材料:

1、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單身的則不需要結婚證;

2、房屋購銷合同及補充合同原件;

3、商品房銷售統一發(fā)票原件;

4、房屋外側繪圖和分層平面圖;

5、契稅繳款書。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三十五條 申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二)建設工程符合規(guī)劃的材料;

(三)房屋已經竣工的材料;

(四)房地產調查或者測繪報告;

(五)相關稅費繳納憑證;

(六)其他必要材料。